Ripple總裁Monica Long最近透露,該公司本身沒有任何即時流動性(ODL)合作夥伴。
這一披露出現在Ripple最新提交的文件中,該文件旨在反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救濟和最終判決請求。Ripple總裁是為數不多的一些高管之一,他們作證以支持該公司反對SEC約20億美元罰款的請求。
由於Monica Long在Ripple的十一年參與以及她對公司的合規和風險管理委員會的現在監督,她的證詞具有重要的份量。
特別是,Long作為總裁的現任職務使她熟悉Ripple的XRP分發。這包括有關XRP的現行和過去的銷售合同以及這些交易的背景。
因此,Ripple總裁作證了與正在進行的訴訟相關的幾個發展,包括通過ODL合作夥伴進行的Ripple的XRP分發。
通過新加坡子公司進行的Ripple的XRP分發
Long揭示,當SEC對Ripple提起訴訟時,該公司的新加坡子公司已經獲得了向ODL客戶銷售XRP的授權。根據新加坡的法規,它運營在一項許可豁免下。
在SEC提起訴訟後,Ripple的新加坡子公司成為負責與新的ODL客戶簽訂XRP銷售合同的主要實體。Long強調,這些合同在2023年10月之前是根據Ripple的許可豁免進行的。
到那時,Ripple的新加坡子公司已經獲得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重要支付機構許可證。這個授權使其能夠進行數字支付代幣服務。因此,該許可證管理向ODL客戶銷售XRP的業務。
Ripple本身沒有ODL合作夥伴
此外,該Ripple高管強調,從Ripple的新加坡子公司向ODL客戶銷售XRP的合同明確指明它們受新加坡法律約束。
此外,她指出,這些合同包含不可轉讓條款。這意味著協議中概述的權利和義務不能轉讓給其他方。
因此,經過全面調查,Monica Long作證,Ripple的任何子公司利用ODL產品中的XRP的所有ODL客戶都在美國以外,除了三個獲得許可的例外。此外,這些ODL客戶被視為經驗豐富的交易對手。
因此,Long強調,作為一家位於美國的實體,Ripple本身沒有任何ODL客戶,而是由其子公司處理這些銷售。
Ripple總裁Monica Long的證詞
此外,她強調,從SEC在2020年12月提起訴訟到2023年7月美國法院作出決定之前,Ripple及其任何子公司均未參與XRP的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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